| 索 引 号: | 11371700MB285291XN/2025-02005 | 分 类: | 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|
| 发布机构: | 菏泽市水务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5 年 05 月 12 日 |
| 标 题: | 菏泽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| 发布日期: | 2025 年 05 月 12 日 |
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|
| 内容概述: | 菏泽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| ||
- 索 引 号:11371700MB285291XN/2025-02005
- 分 类: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
- 发布机构:菏泽市水务局
- 标 题:菏泽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
- 成文日期:2025 年 05 月 12 日
- 发布日期:2025 年 05 月 12 日
- 内容概述:菏泽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
菏泽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提高菏泽市水务局工作透明度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,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,加大公开力度,拓展公开内容,完善公开制度,优化公开平台,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,为推动菏泽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。
1.信息公开全面及时: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,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,及时更新信息,保证信息的时效性。
2.政策解读精准有效:对重要水利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、多角度解读,使政策通俗易懂,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。
3.回应关切迅速有力: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水利工作的关切,及时解答疑问,化解矛盾,增强政府公信力。
4.平台建设规范高效:优化政务公开平台,提升平台的易用性和便捷性,方便公众获取信息。
1.机构职能:公开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、领导信息等。
2.政策法规:包括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、规章,以及市水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。
3.规划计划:公开全市水利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重点水利项目规划等 。
4.行政权力运行: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的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结果等信息,推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信息公开,公开抽查计划、抽查结果等。
5.财政信息:部门预算、决算,专项资金使用情况,政府采购信息等。
6.重大建设项目: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,包括项目基本信息、招投标信息、施工进展、质量安全监督等。
7.应急管理:水利行业应急预案、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。
8.公告公示:包括各类通知、公告、公示等。
9.建议提案办理: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。
1.加强组织领导: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,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。
2.完善工作机制: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、依申请公开办理、政策解读、回应关切、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,按照“谁提供、谁审核、谁发布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,确保信息准确、安全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,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,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。
3.拓宽公开渠道: -政府网站:优化菏泽市水务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,完善栏目分类,方便公众查询信息。及时更新网站内容,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。政务新媒体: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,及时发布水利工作动态、政策解读等信息,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。 新闻发布会:根据工作需要,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,主动发布重要水利政策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等信息,回应社会关切。 线下公开渠道:在市水务局办公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,公开机构职能、办事指南等信息;利用水利工程建设现场公示牌等,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。
4.强化政策解读: 丰富解读形式:采用图文并茂、图表、视频、动漫等多种形式对重要水利政策进行解读,提高解读的趣味性和可读性。 拓展解读渠道:在政府网站、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信息,扩大解读信息的传播范围。 加强互动交流:通过在线访谈、意见征集等方式,了解公众对政策的疑问和需求,及时进行解答和回应。
5.积极回应关切: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回应机制,及时关注社会公众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对涉及水利工作的热点舆情,要快速反应、正面回应,主动发声、解疑释惑,避免舆情发酵升级。
1.加强培训宣传: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,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。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,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。
2.强化监督考核: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,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,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,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,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。
3.鼓励社会监督:畅通公众监督渠道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不断改进工作,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。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菏泽市水务局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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